受颱風丹娜絲影響,部分地區發生災情,財政部今(7)日表示,已請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申請稅捐減免。
▲財政部啟動稅捐減免機制,災民可申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多項減免。(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指出,提供減免的稅目包含,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9項。
若民眾房屋毀損3成以上,可申請房屋稅減免;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則可申請地價稅災害損失減免;汽車、機車(汽缸總排氣量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停駛、報廢,可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民眾遭遇颱風造成財產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3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
北區國稅局指出,民眾除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省時。
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的規定、或申報方式有不明瞭之處,可至財政部災害協助專區查詢、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詢問,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此外,金管會表示,因應颱風丹娜絲來襲,已請銀行以主動態度關懷客戶,如客戶因災害造成損失,銀行除以自有資金主動協助辦理天然災害相關貸款外,各銀行就相關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所提供的災害專案貸款,亦應積極配合辦理。
金管會指出,為掌握各金融機構正常營運情況,已設有「金融機構天然災害平安通報機制」,各金融機構均可透過網際網路申報系統向金管會銀行局通報平安,如有發生重大災故,亦可循重大偶發事件專線通報。
另依台灣票據交換所現行的「支票存款戶票信狀況註記須知」、「查詢票據信用資料作業須知」等規定,金管會表示,如發票人遭受到不可抗力的重大災害,致影響其清償票款能力,得向該所申請重大災害註記,自災害發生日起6個月內暫緩通報為拒絕往來、不提供查詢,以維持企業票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