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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遺產恐全歸國庫?地政局示警:忘做「1事」繼承權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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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張尚辰報導

地政局提醒,未辦理土地、建物之繼承登記的民眾,應儘速辦理,以維護個人權益。(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地政局提醒,未辦理土地、建物之繼承登記的民眾,應儘速辦理,以維護個人權益。(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若家中親人離世有留下遺產,須特別留意辦理「繼承登記」的問題。新北市地政局近日公布,新北市今年逾期未辦理登記繼承的土地及建物總價值就超過156.5億元,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也提醒,根據《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的權力,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

新北市地政局上月31日發出公告,指出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自本月1日起列冊管理,統計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2043人、土地9939筆、建物747棟,土地總面積254.98公頃,總價值估超過156.5億元。若以單筆價值來看,共有5筆土地超過億元,其中最高價的位於蘆洲區面積764坪、價值3.5億元的住宅區土地。

王珮蓉表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繼承人逾3個月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間仍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逾15年仍未辦理所有權轉移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

王珮蓉提醒,根據《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權利,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地政局也呼籲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