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積電(2330)內鬼案,高等檢察署27日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3名涉嫌偷取2奈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弋一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召開羈押庭,認3人雖坦承犯行,但供詞仍避重就輕,曾經刪除手機對話紀錄,且檢方當庭表示尚有其他可能涉案之法人或自然人,已分案偵辦中,因此裁定繼續羈押3月。可抗告。

智財院審理後認為,3人均坦承犯行,且足認3人涉犯國安法、營業秘密法等罪,犯嫌重大。對於自身所涉犯罪情節、手段、目的之供詞,確曾有前後不一、避重就輕。又檢察官當庭表示,全案尚有其他可能涉案之法人或自然人,現已分案偵辦中。
考量被告3人曾經或現為同事關係,得透過通訊軟體隨時進行聯繫,並在案發後均有刪除對話紀錄之疑似滅證舉措,有事實足認有串供、滅證之虞。
另就此部分犯罪事實之調查,仍待勾稽比對相關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電磁紀錄與共犯間供述,若3人有機會相互勾串,將有使案情陷於混沌不明之高度可能性,有刑事訴訟法規定之羈押原因。
考量陳力銘等3人所為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產業競爭秩序,參酌訴訟進行之程度,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若予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均不足以確保將來可能之後續審判,或判決確定後之刑罰執行程序得以順利進行,因此仍有羈押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