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1894年黃金德的宣誓證詞(圖/維基百科)
美國總統川普於1月20日宣誓就職後,迅速簽署多項行政命令,其中包括取消非法移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自動獲得公民身份的權利(出生公民權)。此政策引發廣泛爭議,目前已有22個州份聯合提起訴訟。出生公民權的基礎其實源自1898年美國最高法院對「美國起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的歷史性判決,該案奠定了憲法第14修正案的解釋,鞏固了出生公民權的法律基礎。
1868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明確規定:「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美國司法管轄者,均為美國及其居住州份的公民。」然而,1882年的《排華法案》禁止華裔勞工歸化入籍,從而間接挑戰了這項權利。
黃金德的父母來自廣東台山,雖定居加州,但在《排華法案》限制下無法歸化入籍。然而,1873年出生於美國加州的黃金德根據憲法第14修正案,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黃金德成年後曾兩次返鄉探親。第一次返回美國時順利通關,但1894年第二次返美時,因《排華法案》而被拒絕入境,並遭扣留在輪船上數月。隨後,三藩市中華會館為黃金德提供法律援助,指控此舉違反其作為美國公民的權利。
司法部長康拉德則認為,黃金德的父母是「中國皇帝的臣民」,因此他也應是中國人,而非美國公民。此案最終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以6比2裁定黃金德勝訴。多數意見由大法官格雷撰寫,指出:「黃金德的父母身份不影響他的公民權,因為他是在美國出生。」該判決明確解釋了憲法第14修正案的出生條款,並確立了在美國出生即獲得公民身份的法律原則。
自黃金德案後,出生地原則成為美國國籍的核心基石。當前,美國公民權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兩大途徑:
一、自然出生,出生地原則: 凡在美國及其領地出生者即為公民。血緣原則: 根據父母的美國公民身份取得公民權。
二、歸化公民,外國移民通過入籍宣誓成為美國公民。歸化公民享有與自然出生公民相同的權利與義務,唯不能擔任正、副總統。
黃金德案為出生公民權奠定了堅實基礎,成為美國國籍法的重要里程碑。而川普試圖推翻這一權利的行為,不僅挑戰了多年的法律先例,也引發了一場全美範圍的法律與道德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