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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創意哏圖提醒:連假開車出遊 別忘繳納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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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114年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到4月30日止。(圖/財政部提供)

▲114年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到4月30日止。(圖/財政部提供)

114年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到4月30日止。財政部提醒,3月底前民眾將陸續收到繳款書,請民眾如期繳納,避免逾期受罰,以免造成不必要損失。

財政部為了提醒民眾繳牌照稅,在臉書在貼出一張哏圖,從圖中顯示,父親在開車,在後座的女兒向父親表示四月了,父親回應兒童節禮物想好了嗎?女兒回答,我是想提醒你,該繳牌照稅囉。

財政部表示,4月開徵使用牌照稅,課徵對象為自用車輛(繳納全年 1/1-12/31 稅額)、營業用車輛(繳納上半年 1/1-6/30 稅額)

確認繳款書資料是否正確

使用牌照稅是按照「車輛種類」及「汽缸總排氣量(立方公分)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分別訂定稅額加以課徵(詳細稅額表 https://gov.tw/iRU)。特別注意,150 cc(含)以下機車免徵;另外為了鼓勵節能減碳,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免徵到 114 年底。

如尚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

可上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https://gov.tw/nes),使用相關憑證或輸入「車牌號碼+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線上查繳稅,也可洽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或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