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張尚辰報導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之就學負擔,勞動部持續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4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自115年2月3日起開始受理,至3月22日截止申請。
勞動部表示,為即時協助因非自願離職致工作收入驟減之勞工家庭,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起已擴大補助對象。凡屬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且於3月22日申請截止日前尚未請領老年給付,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並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即可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一、於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期間,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二、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期間,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之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三、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期間,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之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四、於115年2月3日至115年3月22日期間非自願離職,已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於115年4月21日前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考量物價上漲及大專校院就學費用負擔,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起除擴大補助對象外,亦同步提高補助金額,公立大專校院每學期每名補助1萬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每學期每名補助2萬6000元;公立高中職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每名補助6000元。
針對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無法工作,或子女有2人以上同時就讀大專校院之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可再加給2成。此外,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起已取消排富條款,使近一年因失業導致所得驟減、經濟陷入困境之勞工,同樣得以申請補助。
勞動部提醒,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如同時符合教育部「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定額減免」措施(每學期1萬7500元),應擇一請領;子女就讀高中職,若已依「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免學費,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請領本補助。
【申請管道】
為落實簡政便民,勞動部已建置多元線上申請管道,民眾除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外,亦可透過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健保卡號線上申請。使用自然人憑證者,並可透過「My Data」平台直接取得戶籍資料,節省往返戶政機關時間。申請後如需補件或寄送審核結果,除紙本通知外,亦將同步發送簡訊,確保申請人即時掌握相關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