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自辦都更可以100%分回居住面積,售屋利潤也共享,不必與建商分拆。(AI繪圖Adobe Firefly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目前常見的都更模式,包含公辦都更、民辦都更及自辦都更3條路。前兩者仰賴政府或建商主動提案;唯自辦都更能讓住戶自己做主、掌握進程,且可100%分回居住面積,不必與建商分潤。但如何自己當老大蓋新房子?本刊走訪專家,提供一套從組織到融資的自辦都更實戰攻略。
「這是你們的家,你們就是老大!組織自主更新會,自己當建商,發包營造廠蓋新房子,政府還能全程輔導支援,居住面積100%分回,完工成屋銷售,利潤也是%共享。」假日早晨風強雨驟,北市文山區居民擠滿里民辦公室,踴躍參與都更宣導,主講的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林注強說,如果自家社區還未被建商插旗,就不要再被動等待了,趕快籌組自主更新會。
1、自辦都更,自己的房子自己蓋
「自辦都更」的本意是自己的房子自己蓋,但居民仍疑惑:建商合建,不必管事、不必付錢,輕鬆等入住,不是很好嗎?反觀自辦都更,除了要自掏腰包出錢,而且還要自己盯所有大小事,相對麻煩。
林注強坦言,都更的前期資金,確實要住戶自行出錢,但是當土地信託給銀行、貸款資金撥下來,就能償還這筆前期預備金,「十年都更路,瞄準的是未來完工的價值,不計自宅價值,售屋利潤每戶賺千萬跑不掉。」林注強強調,漲價都歸出資者(地主)所有,這才是都更的最終目標。
2、100%享受利潤、居住面積
檢視國內都更形式,包括公辦都更(政府主導)、民辦都更(建商主導)、自辦都更(地主主導)等3種,新北住都中心執行長錢奕綱指出,公辦都更是由政府擔任實施者,可自行實施,也可委託民間建商實施,必須是地區內有大量公有土地、文化遺產等,或是危及公共安全的地區,政府才會優先接手更新。
公辦都更的優勢在於公信力高,通常能獲得較高容積獎勵,「但選定單元的基地面積也必須很大,因為要回饋做為公園、圖書館、公有設施等公益用途,小則千坪、大則1公頃,地主整合耗時,程序冗長,光是規劃到動工就需要5~7年,這還不計入建造時間。」錢奕綱分析。
至於建商主導的民辦都更,是目前市場最常見的模式,建商承擔所有資金風險及整合工作,地主不必出資就能參與都更,並享有拆遷補助和租屋津貼。但魔鬼藏在細節裡,建商通常要求分回30%~40%的房產面積,多數以6:4拆分,精華地段則會以7:3拆分。
以新北蘆洲自辦都更案劉有祺的一樓住家為例,土地坪數9坪,都更後的新宅可擁有權狀坪數33.06坪,由建商合建,以行情6:4分拆,劉有祺分回33.06坪的6成、也就是權狀面積19.8坪。
劉有祺住家取得建照後,2020年拆屋動工,原本房屋價值每坪20萬元,更新後每坪41萬元,住戶也可用成本價41萬元再添購,出售時則依據市價行情,以目前蘆洲達每坪60萬元來看,獲利逾4成。
再看北市連雲街自辦都更案,地主于復華家可100%分回面積45.2坪,民辦都更由建商主導,以精華地段7:3分拆,則于復華的分回面積,將縮小至31.64坪(45.2坪x70%),當時于復華以每坪單價80萬元購入,如今都更後,化身綠建築,房屋價值翻倍至每坪160萬元。
3、過程透明公開
「都更之路遙遙無期又很複雜,甲地主被A建商圈住,乙地主是B建商的好友,丙地主擔心變成爛尾樓,一輩子的努力打水漂;同一個社區換了7、8個建商,30年過去仍無法成案是常態。」都更推動師林志恆說,協商的種種不容易,讓都更窒礙難行,不如自己掌握主導權,由估價師評估明確的權利變換比例,透明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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