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在這波帳戶被凍結、鎖定、無法提領的風波中,你或你的親友有沒有人遭受波及?對此,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防止銀行濫凍帳戶,保障民眾金融權益」提議案,根據平台資料顯示,這項提案自9月5日通過檢核進入附議階段,截至9月9日已獲得212人附議,距離進入政策討論仍需4788人支持,附議期限則剩下56天。
近年詐騙在台灣持續猖獗,金管會因此要求銀行強化阻詐機制。然而,在實務執行上,不少民眾因帳戶被銀行認定涉及「可疑交易」而遭到凍結或鎖定,雖然與詐騙無關,卻被迫面臨薪資入帳受阻、醫療費用無法支付,甚至日常生活陷入困境,連帶交割戶、繳卡費或匯款也受到影響,引發社會關注。
目前依據《銀行法》第45條及《洗錢防制法》第7條,銀行確實擁有通報與暫停交易的權限,但相關法律並未建立足夠的監督與救濟機制。這讓金管會與銀行在「打詐防弊」的名義下握有過大權力,導致部分情況出現矯枉過正,甚至淪為「一刀切」處理。
該項提案指出,應透過修法明確規範銀行凍結帳戶的行為,例如限定初步凍結的時效不得超過七日,若需延長則必須經法院或檢調單位核准;同時,應將「存款使用權」納入《存款保險條例》,以保障民眾對自身財產的基本使用權。此外,金管會也應建立半年定期向立法院報告的制度,公開凍結帳戶數量、原因與處理情況,接受國會監督。
提案內容進一步指出,銀行在不妨礙調查的範圍內,應以書面或電子方式通知存戶凍結原因,並採取「分級凍結」的方式,避免全面鎖帳,至少保留民眾薪資、醫療及基本生活所需款項。對於救濟機制,則建議建立全國性的「凍結帳戶申訴平台」,並導入快速審查制度,讓民眾不會陷入「帳上有錢卻無法動用」的困境。
提案人強調,透過修法可補強金融監管的漏洞,防止銀行濫用凍結權力,平衡打詐與人權保障,避免因過度執法造成社會不安,也能確保最基本的金融使用權益,維護社會安定。
網友則各抒己見,有人說,「(銀行)根本就是當賊一樣的在防。」、「應加強抓這些害人的人,不是來限受害者,反其道而行,被凍結的人很可憐,該找誰求償才好。」、「其實就是在防賊,每個帳號被凍結的人都說自己不知情,有看過哪一個車手被逮的時候說自己是有罪的。」也有人說,「那就不要讓自己的帳號變成『可疑帳戶』,保護好帳戶號碼。」、「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常山趙子龍」。
針對近日來爭議,金管會表示,已督促相關銀行檢討改善,並重申所有金融機構在推動防詐工作時,應兼顧金融服務的「便利性」與「安全性」,避免採取「去風險化」或「一刀切」的處理方式,誤傷一般民眾權益。
今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中央存款保險公司40週年慶祝茶會」時表示,國內存保制度的完善,要為國人帶來最大的安心保障,讓人民取款、用款時,不會產生任何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