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央行宣布針對「實質換屋自住者」放寬協處措施,出售舊屋期限由1年延長至18個月,適用113年9月20日以後錄案的新貸款案,盼減輕換屋族資金壓力,同時透過切結與罰則避免制度遭濫用。
買了新房卻還沒賣掉舊屋,是不少換屋族最頭痛的資金壓力。中央銀行今(8)日宣布,針對「實質換屋自住者」的協處措施再度調整,將出售舊屋的期限由原本的1年,延長至18個月,適用對象是自113年9月20日(含當日)以後錄案的購屋貸款案件。此舉可望減輕近期房市交易降溫下,換屋族因賣屋時程延宕而面臨的壓力。
央行自2020年以來,已多次祭出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目的在抑制投資炒作、維護金融穩定。但央行也強調,信用管制並非要打壓真正自住的需求,因此在113年9月20日第七度調整措施時,特別針對「實質換屋自住者」提供1年的寬限協處:只要是申辦第1戶或第2戶非高價住宅貸款者,若屬換屋需求,可以在1年內完成舊屋出售。
這項設計原意是要避免自住族在買新屋、賣舊屋的過渡期因資金卡關而陷入困境。然而,進入114年以來,隨著房市交易量下滑,賣屋時間拉長,換屋族反映常遇到兩種情況:
一是舊屋難在一年內找到買家;二是雖然已經找到買家並完成簽約,但因買方申請房貸要排隊等銀行撥款,導致交屋時間被迫延後,最後仍卡在「一年內必須完成出售」的期限。
央行表示,考量近期市場環境與民眾需求,決定將期限延長半年,也就是從原本的1年,放寬至18個月。這樣一來,換屋族在處理舊屋時就能更從容,避免因期限壓力被迫降價求售,甚至陷入資金斷鏈的風險。
同時,央行也同步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中的相關問答,讓各銀行在辦理時有明確依據。
央行也再次強調,銀行在協助換屋族貸款時,仍需落實「授信5P原則」,即:借款人的信用、資金用途、還款來源、債權保障、授信展望。在這些條件都符合的前提下,銀行才應該協助支應換屋者的資金需求。換句話說,央行既給予換屋族更大空間,也要求銀行不要放鬆對風險的控管。
今年以來,房市買氣相較去年明顯降溫,主要受到總體經濟氛圍、房貸利率水準與政策調控影響。交易量萎縮,也讓換屋族要在短期內賣掉舊屋變得更難。市場人士指出,延長期限有助於緩解資金壓力,避免「先買後賣」的家庭因時間緊迫被迫做出不利決定。
不過,也有專家提醒,雖然期限放寬,但民眾仍應審慎規劃財務,尤其在房市未完全回溫之際,持有兩戶房子的貸款壓力不容小覷。
此次調整適用對象為自113年9月20日(含當日)以後錄案的購屋貸款案件,若符合「實質換屋自住」條件,即可享有18個月期限。不過,如果是投資性購屋,或屬高價住宅貸款,則不在適用範圍內。
央行也設有專線供民眾諮詢,共15線服務電話(02-2393-6161轉分機1331、1357至1370),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提供服務。
央行這次調整,看似技術性微調,實則是對市場現況的回應。換屋族不必再被一年期限綁死,賣屋與交屋的節奏能多一些彈性,也能減少市場因政策設限而導致的非理性拋售。對自住族來說,這是一劑定心丸;對整體市場而言,也有助於在降溫中保持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