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小林將爸爸遺產全部留給弟弟跟媽媽,弟弟卻隱瞞財產數量及總值,讓他氣到笑了。(示意圖/Pexels)
遺產繼承發生越來越多,有人為爭產爆發衝突,但也有不計較的繼承人會被兄弟姊妹氣到笑!小林(化名)北漂多年,小弟長年在南部照顧爸媽,近日爸爸去世,決定將小弟告知的500萬現金、加祖厝都讓給小弟及媽媽,自己分文不取,孰知一口氣弟弟要求10份印鑑證明,超出遺產所需數量,一查之下才發現爸爸遺產超過小弟告知數量2~3倍,讓小林直接被氣到笑了!
「印鑑證明」是等同印鑑章的身分證,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後效期為一年,若有無法親辦的法律事務,可將「印鑑章」及「印鑑證明」等資料同時交予代理人代辦處理,最常使用在不動產過戶、繼承、變更等相關事宜,故萬不可輕易交給陌生人,而小林的弟弟一口氣要求多出財產數倍的印鑑證明,自然會讓小林起了疑竇。
▲弟弟要求高出爸爸遺產數量所需「印鑑證明」,讓小林發現弟弟有所隱瞞。(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一查下發現弟弟少講1千多萬遺產
小林向弟弟表示,「出社會後自己就長年在北部打拚,弟弟則長年留在南部家中照顧爸媽,所以爸爸遺產都給弟弟也沒關係,主要是希望他可以照顧好媽媽,只怕爸爸留下的遺產太少,如果不夠,也希望弟弟要提醒自己,不要獨自承擔。」
弟弟告知小林,爸爸留下遺產為500萬現金及1處老宅,同時向小林要10份「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及印鑑章」且要求「不限定用途」。小林不解,如果遺產只有2份,多出的8份資料要幹嘛?於是到國稅局申請爸爸的財產清冊後,發現遺產數量種類高達6、7種,總價值近2千萬,直接被蠢弟弟氣笑了。
▲鄭文在提醒,台灣詐騙橫行,印鑑證明等相關證件,千萬不要輕易交給他人。(示意圖/Pexel)
「印鑑證明」用途多!不可輕易交給他人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鄭文在表示,不動產辦理過戶時,會使用到「身份證、印鑑章、印鑑證明、權狀正本」,統稱產權四寶。除了辦理過戶,「印鑑證明」也可用在不動產抵押、繼承等相關事宜時,「不限定用途下」亦可作為法律上有效的身份驗證文件,所以要交予他人時,一定要小心謹慎,尤其是近年詐騙事件頻傳。
鄭文在提醒小林,「防人之心不可無,雖然小林不跟弟弟計較遺產,但隱瞞遺產多寡事實已發生,建議乾脆親辦,或委託可信任地政士協助處理,畢竟相關證件其用途之廣,難保被做其他用途。」小林則被氣到笑表示,「爸爸遺產還是都會給弟弟跟媽媽,只是想不到一次遺產就讓自己看清最疼愛的弟弟,辦個繼承還得防範親弟,實在被氣到不知道該說些什麼。」